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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2013年上半年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

来源:眉山人事考试网 2013-6-13 19:44:12

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
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

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


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、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》规定,现将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人员名单(见附件1)

二、面试注意事项

(一)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5日(星期六);面试考场设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(眉山市眉州大道岷江二桥旁)。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:30前凭面试通知书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)进入候考室。8:30封闭候考室,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,不准入场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请认真阅读《面试规则》(见附件2),并严格遵守。

(二)乘车路线:考生可在眉山市区内乘3路、7路、15路公交车到达眉山职业技术学院。

(三)面试咨询电话:(028)38168528

附件:1.眉山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

2.面试规则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二日

附件2:

面试规则

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面试规则:

一、面试当日,应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,凭面试通知书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按时到候考室报到。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,不准入场。

二、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,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

三、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,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。

四、面试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、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室,已带的必须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,不得带至座位,违者作违纪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五、候考室和面试考室内严禁吸烟,应试人员入厕需报告工作人员准许,由工作人员带入。非经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离候考室,违者按违纪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六、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内等候,不得高声喧哗,保持候考室安静,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室进行面试。

七、应试人员被引领进入面试考室后,必须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答题,不得透露本人、父母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,不得穿着和佩带体现其职业特点的衣着和标志,违者作违纪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八、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,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

九、应试人员在整个面试过程中,午餐、饮水由招考单位统一安排,在指定地点就餐。

十、面试结束后,应试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,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。

十一、应试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无理取闹、辱骂、威胁、报复工作人员。

十二、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
 
附件下载:
眉山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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